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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緣盡時要懂得放下
作者: ♡夢凡♡ 日期: 2009.12.20  天氣:  心情:
每次去爬山,總會遇到一對恩愛的老情侶。漸漸地,有點熟了!
今天在半途的涼亭休息時,湊巧,老夫婦也來了,一前一後,緩緩地就坐在我的對面!
禮貌性點了頭,羨慕的語氣讚嘆:老先生。
你很有福氣喔!太太很漂亮!
老先生:謝謝啦!我的太太是我年輕的時候,以五千元向我丈人買過來的,借用的而已!
聽得我一頭霧水!用買的?借用的?
這時候有點嘟嘴的老太太說:你別聽他在臭蓋!我是名正言順嫁娶的!
這時,納悶看著微微笑的老伯問:太太是你娶的。怎麼說是借用的?有結婚嗎?
老先生開懷的笑: 剛開始,我們根本都不認識。是媒人往來了好幾趟,才促成的啦!
說著說著,連聲音也笑出來了!
老先生又豁達的說:世間的一切都是借我們用的!太太,家財,子孫,身體,....都是讓我們借用的!
有緣則來,無緣則散。不是嗎?
世間的一切。我們只有使用權而已;談不上所有權!
其實,世間的一切,哪一樣是永久屬於我們的?
身體頂多借我們用個 100 年,就要入土為安了!
太太,頂多也不過是讓我們牽手個 6、70 年,就要腮優哪哪了!
這中間離婚或是意外死亡的,緣就更淺了!
錢財、房屋,其實也是經不起地震,火災,不肖子孫,盜賊;一個閃失、一個意外、一個無常,說不定就化為烏有了!哪裡是我們能永久保有的!
老先生又說:其實,世間的一切,都是借我們用用而已;我們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

該努力的時候當然要努力。
該把握的時候還是要把握。
該行善的時候一定要行善! 
是的,凡事都有緣起緣滅,強求不得。
緣起時固然要懂得珍惜,緣盡時也要懂得放下,不要再去執著。

在紛紛擾擾的念頭之中,而我們習慣去抓住我們喜愛的念頭,希望他保留下來,永遠是屬於我的,結果就被綁住了!
其實,世間一切因與緣而和合的東西,哪能是永久的?
我們來這個世間,只是個過客而已!
連我們最喜愛的身體,也只是讓我們借用而已,頂多不過百年!
我們有一天也是要跟它說再見的,不是嗎?
更何況其他身外之物!
對於所擁有的一切,因緣散了時,我們就要灑脫一點,不去執著,不要結冤,也不要結仇。
歡歡喜喜的來,歡歡喜喜的走,歡歡喜喜的說再見,歡歡喜喜的互相祝福。
不必談前世今生,也不要迷惑於未來,就是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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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12-20 13:53
他, 51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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