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戀克拉拉」(Beloved Clara)/2009
背景:19世紀日耳曼,萊茵河畔的杜塞朵夫(Dusseldorf)
克拉拉與舒曼
故事:
舒曼,(Robert Alexander Schumann,1810年6月8日-1856年7月29日),在他26歲時,愛上鋼琴老師的千金克拉拉克拉拉(Clara ,1819年9月13日-1896年5月20日),雖然在老師的強力阻撓下,仍然完婚。雙方是同樣對音樂有狂烈熱情靈魂伴侶,也是共同生下6-7位子女的慈祥爸媽。後來,一位天才型音樂鬼才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1833年5月7日-1897年4月3日)出現,闖進舒曼的家庭,因他的天分,受到舒曼夫妻歡迎,舒曼提攜他,視他為接班人;克拉拉則根本抵擋不了這年輕人狂野的愛慕,情愫悄悄蔓延。
後來舒曼因「瘋病」進精神病院治療,兩年後過世;布拉姆斯仍寄情克拉拉,遠距照顧克拉拉。四十年後,兩人先後過世。
心得:
好看、好聽的電影。畢竟19世紀古典音樂演奏對象是上層社會,排場、服裝都很有看頭。同時可聆聽三位名音樂家的作品,當然十分划算,尤其是聽到耳熟能詳的布拉姆斯「匈牙利舞曲」、「搖籃曲」,很過癮。
三人戀情,頗為自製、理性,讓人尊敬。其中舒曼的大度(惜才重於私情),克拉拉對舒曼不離不棄,布拉姆斯不趁人之危,尊重克拉拉。這雖說是19世紀的著名八卦,就今天標準來看,沒啥看頭,但總覺得「意境」甚高,比起動輒在汽車旅館被拍到偷腥畫面,要「崇高」太多。但話說回來,製片是布拉姆斯後人,當然會比較高調。倒反是片中舒曼有點「反社會化」,人際關係差,酗酒、得病、頭痛欲裂時,頓時由紳士變野獸,毆妻、歇斯底里,甚至丟掉工作…,不知舒曼後人有沒有抗議?
片中印象最深的是:
舒曼頭痛病發作時,會強迫他老婆給他喝「鴉片酊」。上網查一下,這原來是19世紀的搖頭丸:
「Laudanum(鴉片酊)則是便宜的酒精裡加上鴉片,它的價格比一般的酒類還便宜,所以工人們工作勞累,就喝一些鴉片酊、一般人精神恍惚,可以喝些鴉片酊、女性經痛,可以喝些鴉片酊、關節痛的的人也可以喝些鴉片酊止痛,這是真的大人小孩皆宜的廉價飲品,所以不少人就這樣上了癮,林肯總統的夫人就是鴉片酊的受害者之一。」
片中醫生很有道德,不太願意開此藥方,怕病患無法自拔;但我以「事後諸葛」來判斷,反正頭痛在當時無法根治(至今腦病仍待研發),乾脆吃麻醉藥算了,就像今天有絕症病人吃嗎啡一樣。倒是舒曼進了當時「療養院」,被「開腦」那一段,真是駭人!落後的醫技真可怕。
克拉拉,本身是一位獨立、傑出的鋼琴家,在那個重男輕女的時代,已經是爬上枝頭變鳳凰的幸運者!人生前面的20年,與舒曼共同奮鬥;後面40年,跟小他十多歲的布拉姆斯心心相印。不敢再婚,應該是怕被議論,怕對不起舒曼;但人老珠黃之際,仍有愛慕者看顧,應該算十分奢侈與幸福了!更何況,她『用掉了』兩個舉世聞名、名傳青史的大音樂家,夫復何求?所以,應向克拉拉的爸爸致敬,教育成功,給予女兒另類人生-儘管這樣的路,並非爸爸原先欲想的。
真實的克拉拉/1835
最後一幕,克拉拉登台演奏布拉姆斯的「鋼琴協奏曲」,真是氣勢磅礡!我是古典音樂的井底之蛙,關於布拉姆斯,只知道著名的「小提琴協奏曲」,沒聽過這一首,以後可以再多注意。舒曼的「萊因交響曲」,單單聽曲名,就知道是標準的浪漫主義作品,以後上課時,想到這部電影的美麗畫面,又多了題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