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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A錢---
作者: 相濡以沫 日期: 2012.02.27  天氣:  心情:







 
我只有一個妹妹 
 
因父母皆已往生
 
平時感情很好
 
小妹個性善良
 
沒啥主見
 
初戀即結婚
 
離婚已10多年
 
育有一子歸前夫
 

前夫跟2位兄長都是公務人員
 
對方前幾年掛了
 
當初所有一切後事都是大哥出面處理完畢後才告知



所以孩子又交回小妹照顧
 
但先前因長期隔代教養
 
成績很糟糕
 
因而花在教育費用的金額很高
 
對於薪資不高的她的確是筆龐大的負擔
 
大哥宣稱小弟沒留下遺產
 
兒子突然回到身邊的小妹自然也就不去考量太多現實面
 
熱心的我還是透過國稅局.金融行庫等各管道與人脈調查
 
利用利息反推法證明大哥說謊
 
錢應該是私飽中囊
 
二哥還是單身
 
正好也適時伸出援手提供部分生活費
 
因此我說什麼都不是很恰當
 
小妹辛苦地為孩子開設專戶
 
每筆開銷記帳清清楚楚
 
平安無事隔了幾年
 
上星期二哥上班途中發生車禍也往生了
 
又是大哥去處理
 
還是老話一句
 
沒留遺產
 
以後沒得資助了
 
要靠自己
 
我又再熱心一次
 
查清包括團保.撫恤.理賠等共約700多萬
 
有人因中彩卷一夕致富
 
有人去CASINO贏了錢
 
但還沒聽過光靠死了2位弟弟可以撈一大筆的
 
再不出面說話就真的對不起自己的良心了
 
當然不是針對二哥的財產
 
因為不屬於外甥的一毛也不能拿
 
而是總該把當初扣留的老三遺產拿出來回給我妹的小孩吧
 
才國中生
 
正是花錢的年齡
 
也許時機點很敏感
 
會讓對方家人誤以為是要來爭財產的
 
但此時不提恐怕將來更難為母子倆爭取應有的權益
 
如果當年事情一發生就聽從我的建議會更好些
 
昨天跟大哥通了1小時電話
 
先口頭表達關心慰問二哥的後事
 
並願請律師友人提供必要的諮詢服務
 
起初還很客氣
 
但一提到生活教育費時便撇的一乾二淨
 
我仍舊非常心平氣和用婉轉的口吻告知其利害得失
 
當然手中握有一些有利籌碼暫時不願意釋出訊息
 
掛完電話後沒多久大嫂主動來電說他們夫妻倆絕沒提領小叔的錢
 
我可從沒說過是你們把錢A走的
 
何必欲蓋彌彰
 
真是此地無銀600萬兩
 
談了一些細節就等對方回應
 
完全沒有恐嚇意味
 
只是用正常法律程序來處理
 
天底下沒有這麼離譜的事情
 
侵占可是刑法公訴罪
 
向來喜歡仗義執言
 
而且忌惡如仇
 
修理壞人應該
 
不修理才悲哀
 
雖然我沒什麼背景跟本事



這事件還是決定要攬在身上來處理
 
拿了不該拿的錢財就該付出代價懲罰
 
何況自己說話還露了餡
 
一定要讓這對貪婪的夫妻體會到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的道理
 
把不義之財吐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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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3-05 19:26
她, 60歲,高雄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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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29 22:40
她, 42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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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29 08:28
她, 56歲,嘉義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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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28 16:08
她, 89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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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28 16:06
她, 53歲,高雄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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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28 14:54
她, 89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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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28 09:40
她, 54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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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28 00:40
她, 52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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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27 22:46
她, 56歲,台中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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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27 21:44
她, 56歲,高雄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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