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同樣的是非標準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喝洋墨水 了不起?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霸佔國會~構成犯罪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4.04.01  天氣:  心情:
霸佔國會~構成犯罪
--和平請願?還是暴力犯罪!?

霸佔國會 阻撓開會 構成犯罪!!!

叮嚀妳的小孩 盲從跟著霸佔立法院
~別人出名--冷門系所人文社會學系等政客型學生 累積政治資本
其他蠢學生~傻傻地以為自己合法?代表正義?[:E][:u][:-x][)-D]

任何學生 沒有民意基礎 沒有民主正當性 無權 沒資格代表人民!!!
更沒資格使用暴力[:-x][:E][:u] 霸佔立法院 阻撓立院開會
妨害立委行使監督行政機關的法定職權!!!因此
仗著人多勢眾 出手阻擋立委進立院開會 已經構成刑法的強制罪
--屬於妨害自由罪章的一條犯罪!!!

中華民國刑法第304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u][:-x][)-D]

要請願~書面就可以啦!
要集會 遊行或抗爭 表達不同意見 獨孤求敗全力支持 也挺你們
~不過 請上凱道或到中正紀念堂!!![:E][:u][:-x][)-D]
ps.
今天是愚人節~祝大智若愚的所有網友
--生日快樂!!![:E][:u][)-D][*)][:))][:*]
標籤:
瀏覽次數:146    人氣指數:4726    累積鼓勵:22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同樣的是非標準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喝洋墨水 了不起?
 
住戶回應
 
時間:2014-04-02 15:00
她, 46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4-04-01 11:37
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