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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看過的人,,要記住!
作者: ☆↖呆琪↘☆ 日期: 2006.08.29  天氣:  心情:
我現在也已經恢復單身嚕!!但是對方既然沒跟我說原因!!好吧!既然要這樣也沒差隨便你!!順便看過我文章的要記住喔!!不要邀我OK音位我不會再接受誰了!!而且我不想再心痛一次!!從沒見過有人那麼機車的!!
我不要在同居了!沒一個男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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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6-08-29 12:33
他, 37歲,彰化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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