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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抱歉!我愛莫能助!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4.02.08  天氣:  心情:
抱歉!我愛莫能助!!!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1

"非常感謝你喔***可是我沒辦法花錢打電話ㄟ"

一個法律問題 三句話或三分鐘可以答覆妳
三十句話或三十分鐘也能幫你解惑 甚至教妳更多更多的法律知識!!!

這就是為什麼
獨孤求敗不喜歡打字答覆法律問題
而喜歡用電話等直接對話的方式
因為 節省我時間
而且 容易說清楚 講明白 教妳更多東西!!!

你不是我女友 也非我愛人!!!
連便宜的市內電話費 都不願意付的話!
那麼 我恐怕愛莫能助了!!!
~有空 請多看看日記吧!!![:-x]

就算是我好友或親戚 有法律問題 也是打電話來問我或直接來找我!!!

專業的法律諮詢 每個小時三千元台幣以上!
你打電話來問~我並沒收你任何法律諮詢費 也沒有任何好處
還花費我的時間!!!

今天的日記~為你寫得!!![:#]
ps.
想再次提醒大家 就算你父母對你付出
請妳 也不要視為理所當然!!!

ps.1
之前選舉 公布人家病歷 沒品落選的林佳龍
--十年來送水 送包子經營地方?金牛級???
有錢人搞選舉就是不一樣!!!和神豬請客如出一轍???

想選台中市長 他不是老面孔???
論能力和口才等等 他根本比不上胡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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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03-02 21:13
她, 51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4-02-08 19:43
她, 64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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