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1,575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唾棄遠東徐旭東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竊盜罪是"公訴罪"?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追訴權~是不能保留的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4.01.17 天氣:
心情:
追訴權~是不能保留!!!
--告訴乃論罪的相對詞乃非告訴乃論罪!
人家公然侮辱你或誹謗你
或不小心撞傷你 觸犯刑法的公然侮辱罪 誹謗罪或過失傷害罪等輕罪!
~被害人知道後 必須在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內提告(告訴乃論的罪vs.非告訴乃論)
追訴權~是不能保留的!!!
超過六個月的刑事告訴期間後
--檢察官會對被告為不起訴處分!!!
連基本的法律常識都沒有 從政當什麼政務官
當什麼部長 吃什麼飯???--愛吃商人請客的飯???
保留什麼法律追訴權???
葉匡時
要告蔡正元 就趕快去告吧!!!
噗~~~~~~~~~~~~~~~~~~~~~~~~~~~~
ps.
喜歡吃飯?
--交通部長葉匡時 和廠商吃飯 要求中華電信買神腦股票???
該下臺啦!!!
不然
若喜歡亂吃飯 改天等著吃牢飯
--和民進黨女貪官~前交通部長郭瑤琪一樣!!!
標籤:
瀏覽次數:
131
人氣指數:
2551
累積鼓勵:
121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1
2
1
唾棄遠東徐旭東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竊盜罪是"公訴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