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的愛情大事 - 莫過於與主編大人的一役:
由
元旦時二人一起渡過也沒感覺,
到2月因著他的小窩而引起我對家的感覺, 偷取一份親切感覺
到4月並肩作戰和交流理想的好朋友,
到5月他去北京時為他打點香港的一切,
到6月他爸出事時守候身邊, 替他照顧世伯, 偷取一份女朋友的感覺
到7月他回來時討厭那種得不到的感覺, 決定要放棄
到再次不知不覺間繼續沉淪於那迷戀感覺, 以好友身份為他做很多很多事
然後, 10月最後一個星期天, 突然被知會 - "乜你唔知(我拍拖了)咩?"
到11月, 逼自己以最快速度療傷 -- 忍受不了那份嚴重失戀的感覺
最後,
12月26日清晨時分 - 與他, 促膝談心, 重拾那份友情感覺.
夠了. 受夠了
一年之內, 如此大起大跌, 心情很痛
這是難過的2006年
06年最後一天, 在子夜崇拜, 我知道, 要回歸上帝.
一切的經歷都是上帝令我更懂得陪伴與安慰在愛情路上得意與失意的人
11月時為了放棄主編大人而找到的好好戀愛學堂
十二條校規:
1. 只考慮基督徒作為發展長遠關係的對象,若心儀的對象不是基督徒,暫作普通朋友交往,等候神的帶領;
2. 與異性交往,雙方關係當保持清晰明確(普通朋友、考慮拍拖或已開始拍拖等),不可含糊隱晦,或用「好朋友」、「兄妹」、「契兄妹」等名稱掩飾;
3. 已有固定伴侶的,願意與其他異性保持距離,以示尊重伴侶及避免誤會;
4. 願意定期約見導師或守望你的長者,並為關係作階段性評估;
5. 把約會當為神所擁有的,神有主權。若關係沒有進展,願意放手,並為神在此「暫時的」關係中感謝祂;
6. 即使分手,也尊重對方是曾經愛過的人,不作傷害他的事及不說傷害他的話,也不作傷害自己的事;
7. 當面對分手,願意給自己時間療傷(一年或以上),不趕急進入另一段關係;
8. 積極培養有助建立成熟關係的質素和能力:獨立自主、能作決定、穩健理財、表達與聆聽、幽默感、有愛心、忍耐、忠誠、坦白、肯認錯、能饒恕、責任感、自制;體恤別人、願意分享與承擔、能委身、能建立親密關係;
9. 不可作媒人撮合他人或散播別人戀情的消息,或在別人的戀情上亂加意見;
10. 不可有撬牆腳、一腳踏兩船、三角戀等不良行徑;
11. 應當竭力追求聖潔、及以聖經作為戀愛及建立婚姻的最高標準;
12. 婚後努力培育關係,遇有困難,及早求助;靠著神的恩典直到一生一世。
我要學習好好遵守 -
除了第12條暫時不適用, 重點努力守第1, 8, 9, 10, 11
不再理會主編大人與他女友的事
不再主動給意見, 替他們思前想後
不容許自己再假借軍師名義來干預, 要安心做一個普通朋友.
2006年, 太累了
在情海裡獨自爭扎, 日子太難過了
厭倦了追逐的遊戲
厭倦了將自己包裝成貨品, 不停對外推銷, 供人選擇
2007年
放棄再以搜索的眼光看身邊的男生
放棄再去刻意追尋愛情
掏空心思, 專心仰望,
靜候
上帝為我預備的那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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