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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名牌包惹得禍之1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3.10.22  天氣:  心情:
名牌包惹得禍之1
--被打得吐血~不能生育?

刑法的重傷有法律定義!!!

中華民國刑法第10條第4項
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二、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三、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五、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男網友買包包要給女網友 因此
被同事打得吐血~不能生育?


果真如此 早就上報了 成為新聞了
~檢察官也要開始偵辦 提起公訴了!!!


Many persons like to talk nonsense!!!
許多人喜歡胡說八道!!!
太扯啦~~~說謊不打草稿???

4870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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