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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趕快咬吧!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3.08.01 天氣:
心情:
趕快咬吧!
小兵擔重罪?--代罪羔羊?之1
重罪--
凌虐致死罪
由小兵擔?
大官只是小罪--利用職權妨害自由或違法懲處罪?
除非陳毅勳當庭把陳以仁和范佐憲士官長 上士或徐信正連長
何江忠副旅長 沈威志旅長等人
咬出來
~說是他們下令(他只是聽命行事)或教唆的
或有
客觀的證據證明
那些長官要求他凌虐洪仲丘!!!
否則
凌虐致死
罪--
比較重的罪
依
法恐怕只能由下面的陳毅勳士兵承擔!!!
陳毅勳絕非代罪羔羊!!!
就像黑道小弟殺死人 就算沒抓到後面的老大或沒找到老大涉案證據
難道殺人的小弟不必負殺人罪責???
趕工咬吧~
趁媒體還關注
目前還有公平受審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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