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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洪仲丘遭虐死案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3.07.27  天氣:  心情:
洪仲丘遭虐死案
--視人命如無物?

軍事審判應縮小範圍!!!

我說過
臺灣~最沒人權和最不講求法治
最封閉 最黑暗的地方~就是軍中


軍事的偵查和審判程序
也是最不遵守正當法律程序
--Due process of law
最沒獨立審判可言!!!

軍法官和軍事檢察官程度也最差
--他們自己的軍校畢業生應考~包辦100%
~相較於普通法院 至少由各公私立大學法律人參加考試!!!
且因為階級關係和連座因素
最容易被上級干預 最會包庇 集體吃案或濫權的!!!

國家安全法第8條
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
現役軍人犯罪,由軍法機關追訴審判。所犯為陸海空軍刑法及其特別法
以外之罪,而屬刑法第六十一條所列各罪者,不在此限。

上開法律和軍事審判法應該修法
--軍事審判應盡量縮小範圍


義務役軍人涉嫌或軍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審判權應改歸普通法院!!!

至少
~任何涉及命案的刑案 
審判權~均應回歸普通法院

由普通法院檢察官和法官偵查和審理!!!
以避免軍中枉死案件--陳俊銘 蔡學良等等層出不窮!!!

被害死 還說自殺?或意外死亡?
見鬼啦?
任何人都該有基本人權!!!
除了洪仲丘案以外
也應還給其他所有被害人家屬公道和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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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7-27 15:57
她, 52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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