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332628
 幸福人妻*雨妃*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台中行~生病旅...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黑白配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無理的老闆
作者: 幸福人妻*雨妃* 日期: 2011.10.06  天氣:  心情:
今年的8/12號 我到草屯虎山路上的清心福全育英店打工

工作到9/13號 當天我說要離職 做到下星期二

老闆不肯 說是:離職要提前一個月告知

隔天我和人發生擦撞 腳瘀青ˋ疼痛無法久站

不過我是自行回家休息的 沒有任何醫生證明 車子也還好 擦到而已 不嚴重

所以向老闆請假兩天 但是兩天來 他卻都不聞不問

我也不知道 到底是要不要回去上班 就都沒去了

本來9/15該要發薪水 但是他卻一直沒發

直到九月底老公返台 我們中午發了簡訊 告知老闆 我們下午會去找他

到了店裡,老闆卻說:不知道這件事情 他沒看到簡訊 所以沒準備

之後再去找他 不是不在 就是避而不見 打電話ˋ傳簡訊也都不接不回

好不容易打到店裡 請他店內的員工轉告老闆 我10/6星期四會過去找他

然後10/5我先到縣府詢問一些相關資訊 並且提出陳情書

結果老闆晚上十點多打電話來 說了一堆 罵說:妳不是約星期四 那妳又去縣府講那些什麼話

好像妳多委屈!!! 講了一大堆 結論是只發七千塊給我

如果我不接受 就等著上法院 他要對我提書民事求償

我說:我要照勞基法的規定 一小時98元 這樣我才接受

而且七千塊 換算下來 時薪只64塊!

他說:妳要嘛就七千塊拿一拿就了事 不然你提出單據ˋ証明啊!

如果妳要照勞基法 那好啊 那我也會照勞基法對你的無故曠職造成店內損失提出民事訴訟



為什麼會有這麼可惡的老闆!!!!!
標籤:
瀏覽次數:72    人氣指數:1452    累積鼓勵:6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台中行~生病旅...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黑白配
 
住戶回應
 
時間:2011-10-08 02:12
她, 31歲,南投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07 23:13
她, 31歲,南投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06 22:59
她, 39歲,彰化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