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沸沸揚揚的軍中操死的判決出來了,各方都不滿意..受害家屬不滿,被高家屬也不滿...那到底要判幾年?
被害家屬的情境悠該同情,心態可以理解,但如果以不理性的訴諸民粹,再加上政客的推坡助瀾...實非社會之福…
我不是法官,沒有法學素養與訓練,對於判幾年只能選擇尊重
總不能刑期由被害家屬說政客講的應該如何判就怎麼判,那這社會不就亂了套?還需要法官法庭嗎?
如果用被害家屬的角度來量刑,我想這社會只有2種刑期,一種是無期徒刑…關到死, 一種就是直接槍斃的死刑..不是嗎?
再來,反核電還是停核四?
如果因為要反核電而停核四,那請問,核1,2,3要不要一起停?
只停核四,那核1,2,3不停,不也是默認了允許核電?
都不要核電,全停了,請問替代發電政策是什麼? 火力發電廠?請問現在要蓋在哪裡?環評會過?才有鬼吧?
用太陽能?可知道轉換效率多低?為了要蓋晶圓,要在蓋幾座的台積電?不是要用到更多電力?
風力發電?去竹南海邊看看聽聽吧..
那反身自問呢?家裡電視越換越大,吃電的電器越來越多…手機24小時滑不停,也是要充電吧?
那些政客,嘴巴說要停,政黨都輪替了,哪一黨能說停?阿扁不是說停,最後還不是復建.
如果真的愛台灣,不要核電就先從自身做起吧…少用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