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和交往5~6年的女友吵架,原以為只是吵吵架,都在一起那麼久了,只要彼此相愛,必會相惜,它日也必能相聚,至少不會那麼快就把彼此放棄,予是我給自已半年時間,去追回那我們常吵架的原因,也就是現實的「金錢」。
三份工作,不分日夜的過了半年,也許是我累了,也許是害怕時間會漸漸沖淡妳我的一切,予是新年的第一天,我用行動盼望把妳追回。
2012年1月1日,新一年的第一天,確是我最難過的一天,因為想追回的妳,身邊已經有了一個他,令我更難過的是,妳又回到那所謂的乾哥,也亦是有段舊愛的身邊.....唉~妳我分開的這半年,我原本還在自責,我對妳不夠好,給妳的不夠多,我要努力用半年時間挽回妳,我錯了!
這5~6年來我一直對妳太好,付出太多,予是妳找不到比我更好的,才因此回到那什麼「碗哥」身邊,這才是正確的比喻。
「妳找不到比我更好的,才回到舊愛身邊」恩、找到答案了,只是我用錯了方向,但我依然會繼續努力,我會忘掉一切過去的妳,我也和妳一樣,需要一個伴,和妳不同的是,我不會和妳一樣帶有罪惡感。
主阿:
「原諒我不是您的信徒,卻需向您祈求一點您的祝福,授予我那傻的可以的前女友,祝福她身體健康,
平安如意」阿門。ps:她是您的信徒。
新的一年,祝妳幸福 happy new year ! 2012年1月6日 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