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8,162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世界一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4/06/11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4/06/17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2004/06/16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世界一
日期: 2004.06.16 天氣:
心情:
獨孤求敗 最後的忠告(7)
從被妳們誹謗 迄今已經超過三個月 我在奇摩交友也關版近五十天 為此 我痛徹心扉 失眠超過兩個月 之前 甚至因失眠 而眼睛的微血管破裂 整個眼睛紅了一個多星期
從三月五日那天開始 我告妳 我心裡不好過 也是千百個不願意 我想 台灣司法史上 告訴人接到刑事偵查傳票比被告更緊張 更不願意開偵查庭 也不願意寫刑事告訴狀 從法律上攻擊被告 同時比被告更擔心被告被提起公訴的特殊案件 大概是頭一遭吧
告一個人 對一個法律系畢業的法律人 只要他不是太混 都是輕而易舉的事 更何況是法律所畢業的我呢 不要質疑我的法律專業 也不要再考驗我的耐心了 更不要冥頑不靈 一錯再錯了
那天看妳在偵查庭 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妳怎麼和其他出社會的老江湖 甚至前科累累的刑事被告一樣 儘管我說只要妳還我清白 向我道歉 我就立刻撤回告訴 妳還是死不認錯 甚至無中生有 編一些莫須有 匪夷所思 與事實完全不符 甚至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的情節 要污名化被害人 企圖來為自己狡辯 怎麼一點都不像是一個純真 在學的七年級生呢
妳的表現 真的讓我覺得
標籤:
瀏覽次數:
340
人氣指數:
340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2004/06/11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4/06/17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