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犯有三種類型:普通未犯、不能未遂犯、中止未遂犯。 你不是在問不能犯嗎? 犯人搶警察的槍~警槍裡卻沒有子彈 這個案例未啥是不能未遂呢?
也不是你看不懂,因為主觀犯罪理論,認為未遂犯的處罰根據在於行為人表徵於外部的內心意思。因此,行為人在主觀上既有犯罪的意思,在客觀上也有犯罪行為,已將其惡性充分表現於外,雖然行為不能發生結果,仍有加以處罰的必要,因而不承認有所謂不能犯的概念。實務在處理這個問題時,在體系上採客觀犯罪理論,但是在可罰性上採主觀犯罪理論。
因為警槍裡沒有子彈,這是客體不能的判斷關鍵,在於攻擊對象「恆常的、終極的」不在在,而非「偶然的」不存在。如果客體恆久的不存在,表示行為人沒有誤認事物的本質,所以是不能犯。 可以給我完整的題目,才會有更多的線索可以討論,因為你的題目是警槍裡沒子彈。
其實不是我們比較聰明,而是這是我們所學的領域範圍,範圍以外的知識也是平常要累積的,因為法律處理的是人與人之間的問題,所以我很重視法理學的研究,畢竟探求法律的基本根源,才能使自己的立論基礎符合理性與人類自然情感,否則就是個只會使用法律的工匠罷了! 刑法的基礎理論要學好才能判斷你所說的問題,其實並不難,如果要應付考試,先將定義背下來,然後依題目套用試看看,有問題再提出來討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