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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健保沒錢鎖卡VS不當得利18%
作者: 翁阿home 日期: 2016.05.28  天氣:  心情:
https://tw.news.yahoo.com/%E5%A4%A7%E8%B5%A6-%E5%85%8C%E7%8F%BE%E5%B0%8F%E8%8B%B1%E6%94%BF%E8%A6%8B-4-2%E8%90%AC%E4%BA%BA%E5%81%A5%E4%BF%9D%E9%8E%96%E5%8D%A1%E5%8F%96%E6%B6%88-022436822.html?bcmt_s=m#ugccmt-container


(1)有人說:政府強制人民繳健保費,而且,不繳健保費的人,要強制鎖卡不能用健保,而且,鎖卡已經實施20年了,累積未繳健保費的,目前有20億元?? 累積被鎖卡的人,有4.2萬人?? 如果上述屬實的話,上述案例,就像一家店說:因為你一定會餓,所以,你一定要每天強制繳30元來吃一碗麵,如果你不繳錢,我就強制不讓你吃麵,如果有一個人已經20年都沒繳錢,所以,這個人已經被強制不能吃麵20年了,因為20年都沒繳錢,所以,不能吃麵!但這家店還強制這個人說:你雖然20年都沒吃麵,但我店家還是要強制你繳這20年全部的麵錢,請問這樣有道理? (( 沒吃到麵,卻還要付錢? )), 全天底下有這種事嗎? 你店家是要搶劫嗎? 政府的健保費,亦覆如是~ 健保權利被鎖住,沒享受到麵,卻要負擔麵錢,天底下有這種事嗎?

(2)有人說:上述政府的行為,沒吃到麵,卻要強制付麵錢,是不是符合了(( 刑法第129條:公務員對於其他入款,明知不應徵收而徵收者,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務員好像沒有指立法委員例外厚? 沒有指行政院長例外厚? 沒有指部長例外厚? 好像有權責發佈這個命令的,統統要刑責? 呵呵...或許吧? 呵呵.... 如果總累計共20億元的未繳健保費的人,政府都要將(( 欠款款項仍會持續催繳,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只要查有所得就會從薪水或利息就會直接扣款。)),那請問每年花政府至少花費3000億元以上的沒有任何法源的18%利息錢,或銀行的13%,或近百個黑機關的錢.....等等??10年至少花費政府3兆多以上的人民血汗納稅錢,是不是統統也要比照辦理,直接扣款?? 如果沒有比照辦理,是不是公務人員,同時也犯了(( 刑法第127條:有執行刑罰職務之公務員,不執行刑罰者(刑度與罰金),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一行為一罪一罰? 更何況人民未繳健保費,有一大部份的人,是沒錢繳的,根據(( 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應予保障~ )),一整年都沒賺到錢的人,你政府如果要他強制繳一年約9000元的健保費,或強制繳國民年金或罰金? 你政府是要他去搶劫,來還政府的錢嗎? 你公務人員,連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之基本生存權,都看不懂嗎? 一位公務人員,如果連憲法都不遵守,還能遵守什麼? 連法律牴觸憲法,法律自始自終都無效,都不懂嗎? (( 憲法171條規定的: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不是嗎? 如果一位公務人員,違背(( 刑法129條:公務員對於其他入款,明知不應徵收而徵收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假設這4.2萬人,統統都是沒錢,繳不起一年近9000元健保費的貧窮弱勢人民,依據(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之基本生存權.),這一位公務人員,如果違背憲法第15條,及違背刑法第129條,向4.2萬名的貧窮弱勢收一年近9000元的健保費,請問這一位公務人員最多要被關幾年? 答案是:7年x4.2萬次,答案是29萬4千年~ 為什麼這麼多年? 因為一人一行為一罪一罰? 不是嗎? 而且,這好像是公訴罪厚? 而且,公務人員就算不知道法律(憲法及法律)的規定,就像殺人者,如果不知道殺人是有罪的,難道殺人的人,不用被關? 不用被罰嗎? 答案還是要被關.要被罰呀~ 因為法律並不會因為公務人員不知道法律(憲法為主.法律為輔),就不罰公務人員? 不是嗎? 呵呵....或許吧? 呵呵....

(3)有人說:政府國庫不是喊沒錢嗎? 公務人員((平均薪水7萬元 ))? 再加(( 存款18%利息 ))? 再加公務人員(( 退休金 ))? 再加一切(( 優惠福利 ))? 為何佔台灣人口只有區區5%的125萬的公務人員,享受這麼多優惠? 每年公務人員的人事總成本,佔全年總稅收60%以上? 公務人員為何效率還這麼差? 人民平均每繳10塊錢的稅,就要花6塊錢以上,養只佔總人口數5%的公務員? 這樣對得起最低時薪只有21000元的一般老百姓嗎? 把每年沒有任何法源發出去的18%不當得利的3000多億元,或銀行的13%,或黑機關亂發的錢?? 統統收回來,一年3000多億元以上,之前20年就亂發了有6兆元以上了,不是嗎? (( 這些6兆元以上的不當得利的國庫原本的錢,統統要收回來,發給那些沒有工作,或一整年賺不到12萬元的人,至少每一個人都要補足到至少有每個月1萬元的憲法保障的基本生活費,包括嬰兒也要一份!~嬰兒到18歲,沒有養家負擔的,每個人每個月5000元,18歲以上的人,,一個月賺不到一萬元的,每人補貼1萬元,這部份當然也要排富~ 因為會價差8倍以上~ 一樣秉持愈貧窮,補助愈多的原則~ 而且,補助愈貧窮的人,功德及福德愈大~ 而補助愈有錢的人,則功德及福德幾乎沒有~ 因為有錢的人,不需要錢~ 補助有錢人他們,幾乎沒有任何的功德及福德可言!! 之後政府再將補助貧窮弱勢的人的功德及福德,統統迴向給2300多萬名的台灣同胞,讓2300多萬名的台灣同胞,萬一墮落到三惡道時,都能大大縮短離開三惡道的時間,讓2300多萬名的台灣同胞,快快累積快速離開三惡道的功德及福德的資糧~ )), 以後政府國庫如果更有錢,1個月一萬元,會再慢慢逐步增長~ 假設有100萬人平均一個月賺不到1萬元,一年賺不到12萬元,就算這100萬人,每個月每個人發1萬元,1年政府要支出多少錢? 12萬元x100萬人,等於1年政府約花1200億元來照顧100萬人的貧窮弱勢,每個人每個月1萬元,嬰兒或未滿18歲的,每個人每個月5000元,如果照顧200萬位的貧窮弱勢,則每年花費1200億元x2倍,等於2400億元,那沒有任何法源被亂拿的18%利息的6兆元,還不夠付每年1200億元~2400億元嗎? 當然,領18%的人,如果中間有貧窮弱勢,如果總存款或資產低於10萬元的,暫緩取回不當得利,除非財產總額超過10萬元,超過10萬元的部份,再來扣繳之前多拿的不當得利的18%,可是至少這位貧窮弱勢者,每個月也有1萬元可以領呀~ 不是嗎? 6兆元難道還不夠照顧貧窮的弱勢嗎? 那公務人員平均領7萬元以上,被拿回這侵佔國庫.沒有任何法源的不當得利18%, 相信平均7萬元薪水的公務人員,還是可以活的嚇嚇叫的~ 有人說:政策就像開刀,第一刀下去,正確位置的話,就成功了一半,反之,第一刀如果下錯刀,就失敗了一半? 呵呵....或許吧? 呵呵.....

(4)有人說:假設一個國家的人均所得4.8萬元,65%就是最低薪資,而最低薪資的65%就是每個人在那個國家存活的最低生活費? 那人均所得4.8萬元的65%,就是最低薪資:31200元,再乘以65%就是憲法保障的最低生活費:20280元,那這就是以後政府千年不敗的統治基礎~呵呵...或許吧? 呵呵....

(5)有人說:如果有賺到錢的人,會嫉妒人生存下去的權利~ 那種人的心裡,也充滿(嫉妒心,心不平等)~ 嫉妒人家無所事事領錢? 那像高等物種的等級--天神以上的等級,人家也都是無所事事,光享受就爽個上仟年.上萬年以上呀~ 那哪天你如果當天神的時候,別人會不會也抗議呀? 呵呵....... 有嫉妒心,只存在在"三惡道"~ 如果你執著於"每天要努力工作"?? 那好像螞蟻.和蜜峰....等物種,也都是24小時每天競競爭爭都在努力工作,而不休息,而不曉得生命的意義~ 腦波頻率相同的,永遠會物以類聚的投生在一起~ 天堂裡的天神以上的等級,都沒有嫉妒心,如果你有嫉妒心,代表你往後的投胎或投生,有很大的機率,會出現在"三惡道"?? 呵呵...或許吧? 呵呵.....

(6)有人說:不然,人家阿彌陀佛為何要建造個"西方極樂世界",來讓全宇宙的人或一切眾生去享受? 人家有計較心嗎? 人家有嫉妒心嗎? 人家統統都沒有呀~ 去到西方極樂世界也不用工作呀 ~ 也是每天享受,不用工作呀~ 西方極樂世界是個平等的.清淨的.超級物種的世界,如果你的心不平等.心不清淨.心有嫉妒心,代表你去不了西方極樂世界或天堂~ 因為心的頻率不相應或不相同故~ 人要工作,是因為有個缺陷.會餓.要吃的身體 ,而會有缺陷的身體,主因在於人類有(要吃的慾望)~ 自然而然就會投胎或投生到要吃.會餓.有缺陷的物種身體了~ 其他欲望,道理亦覆如是~ 這叫腦波頻率相同的投胎的"自作自受"~ 如果你不救濟貧窮的人民(代表你以後墮落到三惡道,也沒人會救你,連遇都遇不到會救你的人出現),同時,也代表你的心是自私自利~ 自私自利為自己叫"惡",一切為他人叫"善"~ 為自己也為他人,叫"善惡夾雜"~ 如果為自己多,代表你未來投生在三惡道的時間就久~ 如果為他人多,代表你未來投生在三善道的時間就久~ 一切皆自作自受~ 自己的念頭,會來決定自己未來投胎或投生的去處~ 呵呵..... 或許吧? 呵呵....

(7)另外,政府如果拿回不當得利的18%,或銀行的13%,或黑機關亂花的錢? 那每年補助貧窮弱勢200萬人,每個人每個月1萬元,政府每年花費2400億元,同時,這每年花費的2400億元,還可以創造多少商機? 答案是至少有2400億元的商機出來,因為這200萬人,是貧窮弱勢,幾乎會把每個月的1萬元,統統花光的, 因為根本不夠用呀~ 那2400億元可以買幾碗的甜不辣(一碗甜不辣算40元好了)? 答案(( 每年可以多賣60億碗的甜不辣 ))啦~ 一整年,全部外國來的觀光客,全部帶來吃的商機,有這麼多嗎? 好像沒有吧? 如果這2400億元統統送給一位有錢人,難道你覺得這一位有錢人,可以一年吃下(( 60億碗的甜不辣 ))嗎? 好像不行厚? 呵呵.....這種補助貧窮弱勢,何嚐不是一舉兩得嗎? 又兼賺福德及功德~ 何樂而不為? 呵呵.....

(8)有人說:因果是作用力等於反作用力,因果無關法律,因果無關是非與對錯~ 假設像20年內,政府被拿走沒有任何法源基礎的18%或銀行13%,或其他...等黑機關亂發的錢,這些錢跟搶劫銀行的錢一樣的果報,金錢來源不當,果報就是後世就要當動物.當羊.當牛.當馬.當雞...等動物,每拿18%利息的2000元,平均就要被宰殺3次來還債,而能有緣份吃到你的,就是你的債主,也就是2300萬的同胞~ 因為如是因,如是果~ 而發此命令最高級的公務人員,則是主犯,假設沒有任何法源的18%,20年內,被拿走6兆元,那依據每2000元要被吃3次來計算, 那違法的18%的6兆元,相關權責最高的公務人員,要被宰殺90億次來還債(看你主政期間內,你總共發了多少沒有任何法源基礎18%的錢,而來計算因果? 假設你主政8年,每年發3000億元,8年共發2.4兆元,那總統就要負擔2.4兆的18%惡因果的錢來還債~ ),而底下的幫忙做事的公務人員,則負擔10分之一的惡業,20年內約9億次被宰殺來還債!! 那拿到國庫非法18%錢的個人,則按照拿到非法18%金額的多寡,拿到的總金額,除以2000元,再乘以3次,就是你要被宰殺的次數,能吃到你的,就是你的債主,也就是2300萬名的台灣同胞~ 因果一點一滴,疏而不漏,且因果永遠真實不虛~ 如何解決因果問題? 在你這一輩子有生之年,統統還完就沒事了,18%或非法的錢,如果到死,還有還不完的,就按照平均每多拿國庫18%的錢2000元,要當動物被宰殺3次來計算~ 很簡單吧? 至於你主政者健保鎖卡,如果有100人因鎖卡而無法看病,因此而死,或因此傷亡,那主政期間管理此事最高的主管公務人員(一般是總統),後世累世就有100世會莫名其妙死亡或傷亡~ 協助此事的公務人員主管,惡業算10分之一,後世就有10世會莫名其妙地死亡或傷亡~ 如是因,如是果~ 跟(( 合法建橋 ))的果報一樣,如果有人因橋的設計不良,事後有造成100人死亡或摔斷腿,即使建造橋一切都合法律,但建造橋的主事者,後世就有100世會莫名其妙死亡或斷腿,而協助造橋者,則有10分之一惡業,協助者後世就有10世會莫名其妙死亡或斷腿~ 一切皆是種如是因,得如是果~ (( 當然造橋一定也有善報,果報就是好幾世會很有錢,以及眾人都會很恭敬的服侍你,只是享受善報的中間,會夾雜惡報,而惡報就是突然死亡或斷腿,而把錢花掉, 前因是:你前世造橋時,讓人腿斷掉或死亡,而因果永遠是:作用力等於反作用力~~)) ,而如果做這些壞事時,你是真心要做壞事的,真心害人的,則死後先下地獄,地獄期滿後,再來享受100世斷腿或死亡的果報~ 會下地獄,不是因為你做壞事要懲罰你,而是腦波頻率相同的,永遠會物以類聚的投生在一起~ 而(( 諸多傲慢高低心之人,諸多生氣心之人,諸多自私自利之人,諸多上品10惡心之人,投生匯聚一處,那個地方,就是地獄! 這就是地獄的定義~ )), 一切因果皆自作自受,他人無法代替一分一毫~ 自己以後要去哪裡? 皆由自己來決定? 如果連這種基本的因果道理,都看不出來,那將來有可能進入"愚癡畜生道"?? 呵呵.....或許吧? 呵呵......

(9)或許有人覺得:為何拿18%的錢,黑機關的錢...等等,果報如此之重?? 因為18%或其他不當的錢,是沒有"任何法源基礎"的不當的國庫錢,而且,也沒有經過台灣2300多萬名過半數人民的同意~ 所以,果報如此之重~ 公務人員才佔全國總人口數的5%左右,而且,拿18%,也不是每一位公務人員都有拿~ 所以,當然不可能過半數人民,會同意拿非法的18%,或其他黑機關的錢,或銀行13%...等等呀~ 因為拿的人,都只是2300萬名中的極少數人口,而且,拿的錢,沒有任何的法源基礎,拿的金額頗大,一年約3000多億元? 不是嗎? 菩薩畏因,眾生畏果~ 凡夫一般都不知道死活,先爽了再說,等果報來臨時,叫天不靈,叫地不應,屆時,就來不及了~ 菩薩一開始就知道因果,所以,一開始就不敢做~ 呵呵..... 或許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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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增加20%以上的就業率? 如何減少10%以上的人力成本?

(10)有人說:政府如果(( 嚴打及嚴懲超時加班,以及加班不給錢的責任制 )),保證全民就業率多20%出來? 怎麼說呢? 假設有一個月工作,要花一個人工作24小時,才能完成,1小時假設時薪200元好了~ 那完成這份工作,需要多少錢? 24小時x200元,等於4800元,如果請3個人呢? 每個人工作8小時,企業還是一樣付4800元完成工作,那如果是請2個人呢? 那成本就不一樣了~ 2個月,每個人都要工作12小時,正常班是8小時,另外多加班的4個小時,前2個小時,加班費要算1.33倍,後2個小時,加班費要算1.66倍,等於4個小時,多了1.98小時(0.33+0.33+0.66+0.66)的加班費成本出來,2個人共多增加了3.96個小時(1.98x2)的加班費成本出來,等於企業要多負擔加班費792元(3.96小時x200元),變成完成24小時的工作,要付出5592元(4800+792),比原來成本多了16.5%的加班費成本,但可以少請一個人(等於少請3分之一的人,等於少請33%的人,但總成本卻增加16.5%),可是萬一,人因加班過勞而生病,卻會增加政府的健保費用支出的成本,這點政府也沒算在企業身上,又再一次的,被企業內部成本給外部化了~ 但企業員工退休金同時也增加16.5%? 所以,((本來請3個人正常班的,卻用2個人來加班,結果是:多增加人力成本的16.5%,以及多增加退休費用16.5%,因為退休金是用工作滿一年,提撥2個月的退休金(16.7%)的準備來算的,所以,人力成本增加的同時,退休金也同步增加,這兩者是同步成長正相關的~ 所以,台灣企業不是說:利潤毛3到4 ?? 連(超時加班)多增加的人力成本16.5%都算不出來,還敢講毛3到4 ? 難怪利潤只賺3%~4%? 你把公司白白浪費的16%人力的成本再算進去,利潤就可以賺到20%了? 不是嗎? 而且,也可以幫助政府多了33%~50%的人民就業率? 不是嗎? 你企業把2個人要加班12小時的,換成3個正常班,等於平均每2個人,要多請1個人,不就多請50%的人了,而且,還可以省16.5%的人力成本加班費? 不是嗎? 也可以減少因加班過勞而多支出的政府健保費用? 不是嗎? 另外,再把加班責任制不給錢的老闆,統統重罰,又可以讓老闆多請人了呀~ 因為公司如果工作量本來就那麼多,本來公司就是要多花錢多請人呀,不是嗎? 天底下哪來那麼多的加班不給錢的責任制的白吃午餐? 老是靠加班不給錢的責任制的這種企業,對國外,怎麼會有競爭力呢? 而且,2人加班時的工作勞累績效,也遠不及3個人,正常班的精神飽滿績效呀,不是嗎? 另外,老闆或公務人員,壓榨員工,利用加班不給錢的責任制,帶頭縱放的有相關職權的最高階的公務人員們,以及老闆們的後世累世,也要被人家免費壓榨不給錢,或當動物被宰殺來吃,每壓榨員工責任制2000元,老闆或公務人員們的後世,就要當動物,被宰殺.被吃3次來還債,能吃到你的,就是你債主(即當時被你壓榨的員工),也就是你老闆或公務人員,要還當初你壓榨員工責任制的債~

(11)(( 嚴打及嚴懲超時加班,以及加班不給錢的責任制 )) 一來也可以避免老闆或公務人員利用(壓榨員工做免錢的責任制)來造惡業~ 另一方面,也可以將(( 嚴打及嚴懲超時加班,以及加班不給錢的責任制,以及退休金準備提撥不足的企業 )),設立優渥的人民檢舉奬金制度,來替人民及公務人員增加額外的收入,也是不錯的方法之一~ 一流的老闆.一流的公務人員,用一流的方法! 九流的老闆,九流的公務人員,用九流的方法~ 政府千萬不要搜集九流的人??? 否則會變成九流的國家? 呵呵....或許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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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中的雇主及勞工,如何區分?

(12)看看勞基法第2條的規定:一、

雇主:謂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 雇主即負責人,不是嗎? 只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上的那個人,才是負責人,才是雇主,不是嗎? )

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工作獲致工資者。( 除了營利事業登記證上的負責人之外,剩下統統都叫勞工,不是嗎? 勞工又沒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如何能承攬業務? 而承攬關係,是老闆個人對老闆個人的,這兩位有"承攬"關係的公司老闆,才叫"雇主"~ 剩下的,都叫勞工,不是嗎? 既然是勞工,就統統都要適用勞基法,不是嗎? )

(13)有人說:所有的勞工,統統適用勞基法~ 只有雙方承攬的2位老闆不適用勞基法?為什麼? 因為只有承攬雙方的2位老闆不適用勞基法,因為他們是公司對公司的,而且,他們2位老闆是(( 直接獲利者 )),但雙方底下的人,統統算勞工,統統適用勞基法,當然醫院裡面的醫師及員工也統統適用勞基法~ 不適用勞基法的人,只有一種,這種人就是 (( 除非你是老闆,而且,有雙方的承攬契約,而且,有營業事業登記證,而且,營業事業登記證上的負責人是你,而且,營業事業登記證上的營業項目,要跟所承攬的業務是一樣的~ )),要符合上述幾項,你才不適用勞基法,因為你是公司的負責人,你是雇主,而且,有權力能獲得公司大部份的直接獲利~ 不要再亂搞什麼醫院的醫師,不適用勞基法了,醫師是公司負責人嗎? 醫師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嗎? 而且,醫師有承攬契約嗎? 上面承攬契約的名字是他嗎? 所承攬的契約,跟營利事業登記證的(負責人名字)有相符嗎? 承攬的(項目),跟營利事業登記證上的(項目)有相符嗎? 如果沒有,那就是勞工,有什麼好講的,勞工就一定要適用勞基法呀~ 除非你公務人員比法律還大? 比立法院還大? 呵呵.......

(14)有人說:再看看(( 勞基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以及(( 勞基法第76條的規定:違反勞基法第6條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且,好像也是一行為一罪一罰厚? 而(( 派遣工就是標準的違背勞基法第6條的規定: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不是嗎? 做同一份工作,為什麼"派遣公司"要在人家本來任職的這間公司裡,再多拿一份薪水過去? 為什麼? 如果這間公司的司機,本來是請4.5萬元一個月的,為什麼做相同工作的人,派遣公司的人,要多拿一份薪水過去? 這就是標準的抽取不法利益,不是嗎? 假名為承攬關係? 那被派遣過去的司機,有公司營利事業證嗎? 公司營利事業證上的名字,是那位被派遣的司機嗎? 被公司派遣過去的司機,是營利事業登記證上的負責人嗎? 如果不是~ 那司機就是勞工,同一間公司換不同的職位,就要換不同的勞工契約了,因為工作性質不同,當然薪水不同~~ 更何況(( 不同公司之間的派遣,統統都叫做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 )),不是嗎?? 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一個人一個月一行為一罪一罰? 不是嗎? 這跟黑幫多收一層的保護費,請問有什麼不同? 而且,刑法125條:( 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處7年有期徒刑,不是嗎? ),什麼叫"明知",就是看了這個事實,有過半數的人民,都認為違法有罪了,叫明知,像派遣公司,於勞工的薪水中間,多賺一手,也叫明知有罪,因為違背勞基法第6條: 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不是嗎? 檢調單位機關,如果對於違法,視若無睹,就是"包庇.吃案",也符合刑法125條的7年有期徒刑? 不是嗎? 除非刑法125條:( 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處7年有期徒刑)) 的黑紙白字是寫假的? 除非公務人員比法律還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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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補罪業,最快的方法是.....??

(15)有人說:彌補罪業,最快的方法,就是法布施~ 而法布施是所有布施中最大的,甚至於比滿世界的金銀珠寶布施還大,為何如此? 因為布施滿世界的金銀珠寶,也有用盡的時候,星球如果滅了,金銀珠寶的布施也跟著沒了,但法的布施,即使星球滅了,享受到你法布施的所有的人,一樣投生到別的星球的世界,繼續活著,法布施的功德及福德,未曾斷滅過,法布施的功德及福德無法限量,功德及福德無窮無盡.不可思議~ 如果你當官了,萬一造了不可彌補的罪業或欠債,想要下一輩子,暫時不想墮落到三惡道受苦~{{ 其中最快的方法,就是將無量壽經(成佛的地方--西方極樂世界的簡介).金剛經(成佛的方法).楞嚴經(成佛的智慧).華嚴經(成佛的位階等級),或佛陀其他的經典..等等,統統都列入國小或國中的必修課程~ }},等同印經印了數佰萬冊以上的功德及福德,以及幫助數佰萬人以上,提早幾億年的時間來脫離三惡道的痛苦,因為這些人如果不知道佛的經典內容,要脫離三惡道的痛苦,幾乎永遠不可能,搞不好好幾佰億年,都在三惡道裡打滾及受苦,沒有佛陀講:不要執著一切的慾望,一切不要執著.一切無所求,徹底明瞭凡所有相,皆是虛幻,就能脫離六道輪迴,沒有佛陀來說這些,誰能知道這種道理? (( 知道佛的經典,等同知道脫離三惡道,以及知道脫離六道輪迴痛苦的方法及訣竅 )),等同幫助數佰萬人,都提早好幾億年來脫離三惡道的極大痛苦,這種幫助人的功德及福德,果報好到無法限量.好到不可思議!!~

(16)這國小或國中學習佛的經典的人,假設學習無量壽經(成佛的地方--西方極樂世界的簡介).金剛經(成佛的方法).楞嚴經(成佛的智慧).華嚴經(成佛的位階等級),或佛陀其他的經典..等等,假設有上佰人以上,因此而明心見性,或見性成佛~ 那你這位始作甬者的做好事的法布施公務人員,擁有的功德及福德最大,如果自己又受持經典,那功德及福德又更加的大~ 因為這些上佰人成佛的功德及福德,也統統會自動迴向給你,而幫忙的其他公務人員,功德及福德,善業也得10分之一~ 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而主事者的公務人員,你至少也享受有"上仟萬年以上的天神享受的功德及福德~",因為因果就是:作用力,等於反作用力~ 如果你這位公務人員,真心想去西方極樂世界或其他的清淨.美好的諸佛國度,這些當初上佰位明心見性的人,很多也會來迎接你到西方極樂世界或到其他的210億個以上的清淨諸佛國度裡,一起去享受諸佛世界們的究極美好~ 何樂而不為呢? 就算這位法布施的公務人員,因犯罪業,而不小心墮落到三惡道,但這位公務人員在三惡道的享受,幾乎不輸在天堂裡天神的美好的.清淨的心上享受~ 因為,因果永遠是:作用力等於反作用力,而(布施時的心情,就是得到果報時的心情)呀~ 而別人得到幫助,因而享受到的殊勝美好的感覺,也統統會自動迴向給,當初幫助他們的那些人的身上~ 就像佛菩薩請很多人或貧窮的人,吃到很好吃的免費素食食物,這些人吃到最美好東西的感覺,也統統會迴向給當初布施給他們的人~ 最後佛菩薩就算吃到馬麥(馬吃的東西),也像吃到山珍海味一樣的超級好吃,道理是一模一樣的~ 而沒有做這些好事的人,就無法享受到這些超級棒的福報~ 公修公得,婆修婆得,不修不得~ 法布施原理,亦覆如是~ 法布施的人,容易變成"超級有智慧",以及"超級物種身體的快速升級"~ 呵呵....或許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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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監牢裡的犯罪者的保外就醫?? 標準不一,就是"特權" ??

www.6law.idv.tw/6law/law/%E7%9B%A3%E7%8D%84%E8%A1%8C%E5%88%91%E6%B3%95.htm

監獄行刑法如上述網址~


(17)有人說:看看(監獄行刑法)第58條的(保外就醫)的法律規定: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得斟酌情形,報請監督機關許可保外醫治或移送(病監或醫院).

(18)有人說:上述監獄行刑法第58條:保外就醫的地方,僅只有2個地方,那就是(病監或醫院),這法律明文規定的,不是嗎? 好像沒有寫(在家)厚? 好像也沒有寫飯店厚? 好像也沒有寫可以參加餐會厚? 公務人員如果為了屈屈幾萬元的公務人員薪水,而做出不依法律的違法的行為,到時候,萬一幾年後,公務人員因此而被捉.或被關起來? 值得嗎? 呵呵....我從來不知道,在(家裡)的醫療行為,會比在(醫院)還好? 醫院裡的醫療器材,或醫療藥物,或醫療人員,犯罪者家裡都有嗎? 而如果受刑人罹患疾病,也不能在一家醫院說了算? 至少要不同5家以上的公立大型醫院來認定,會比較準確點? 不是嗎? 不然,萬一醫院有私心? 那該怎麼辦? 如果不同5家的大型醫院,各別派出不同的醫師,一起來共同會診,共同認定是否該保外就醫? 病情是否達到標準? 就像用(儀器)照大腦的萎縮影像圖,一定要達到(萎縮多少比例),方可認定為(萎縮)...等等,如果有亂搞的醫師,胡搞亂認定(保外就醫病情)的嚴重程度,那就該"直接撤消醫師的執照",避免再危害他人,依(( 公正的儀器實測的結果 ))來判斷病情,不能自己胡講亂搞,不是嗎? 而且,保外就醫的認定,法律如果沒有寫(可以在家)保外就醫,而公務人員,如果自己違法胡亂認定,好像每違法認定一次,就一行為一罪一罰厚?難不成公務人員比法律還大?? 比立法院還大? 不用三讀通過,(( 自創可以在家保外就醫的法律?? )), 呵呵.... 在家的醫療行為,有什麼是醫院或病監裡,所做不到的? 醫院裡的藥物,會比家裡差嗎? 醫院裡的專業護士,會比家裡爛嗎? 醫院裡的醫療儀器,會比家裡差嗎? 好像也不會呀? 至於個人心情不好,那就不是(保外就醫)的目的了,不是嗎? 呵呵......

(19)有人說:有6萬多名犯罪者的家屬,如果統統一起聚集抗議,統統要比照丫扁,統統(在家),或(在飯店),或(在宴會)來保外就醫?? 不知道政府要如何處理? 呵呵....

(20)有人說:想到丫扁,第一個想到的,並不是丫扁的病情? 而是錢呢? 錢有還回來了嗎? 錢都跑哪兒去了? 海角七億元呢? 元大馬家的錢呢? 日本上佰億元以上的錢呢??.....等等, 呵呵...我不知道吶? 或許吧? 呵呵.... 難怪有人說:丫扁有近50%以上的反感度? 或許也有人說:丫扁有10幾%的民調呀? 好像任何一位殺人犯,也都有10幾%的支持民調厚? 可是,那種犯罪者的支持民調,永遠不可能成為多數? 因為公平.公正無私.正義,永遠是眾人或三善道的普世價值,相反的,特權.貪污.自私自利.....等,則是三惡道眾生的普世價值?? ~ 因為物以類聚故,而三惡道永遠不會嫌人多?? 那為什麼有一些人(不會贊成)這些(事實真理)的道理? 有人作出了解釋,因為這些(不贊成真理事實的人,多從三惡道出~)), 意思是:你以前累世累劫,都在三惡道裡修行,累世累刼都受到三惡道裡的惡習氣的薰習,薰習成習慣了,所以,不會相信真理的事實,而不會相信真理事實的人,終將回到原本屬於他們惡習氣的地方--三惡道裡,繼續長時間去受極大的痛苦,而長時間無法停止受極大之苦!! 因為三惡道裡的眾生,自己起惡妄念,自己現惡環境,然後,自己在自己創造的惡環境裡去受苦,如同作惡夢一樣,自己作惡夢的人,惡夢一切環境,皆自己所造,能自己瞬間脫離惡夢嗎? 能自己瞬間把夢的環境變好? 變善良嗎? 當然都不行~ 投生到三惡道的物種身體裡去受極大的苦,原理亦覆如是~ 投生到10兆種以上的任何一個物體的身體,就用(( 所投生的那個物種身體的角度,來看世界,這就是愚癡的開始 )),知見立見是無明本,自己的智慧投胎當人,智慧就開始,誤以為自己的本體是(人類的身體),執著人的生活,執著人的一切享受,執著貪財為享受自己人類這個物種的身體,而開始掏空國庫,而傷害別人...等等,殊不知這(( 人類物種的身體及其一切環境,統統都是虛幻假相! )),而智慧就是智慧,智慧不是人,(( 智慧本體是智慧清淨圓明體:深廣而沒有任何的邊際,究極清淨.究極平等.究極覺悟.究極大神通.一切無所不知,而智慧遍一切宇宙虛空處,而且,智慧無形.無相.無重量.無體積,看不到,摸不到,聽不到,但智慧卻永遠真實地存在~ 如果你忘了這一點,你就是愚癡的開始,而開始犯下一切的錯誤,開始享受一切的痛苦~), 而每一個人或每一位眾生的本體,統統都是一樣的,統統都是(( 智慧 ))~ 呵呵....或許吧? 呵呵.....

(21)有人說:如果人沒有隔陰之迷,沒有一投胎就忘了自己前世是誰? 如果每一世每一世的投胎或投生,都能記住~ 那將自己每一世的物種生活,統統做為"縮時攝影",比如這一世到別的星球當恐龍,下一世到別的星球當外星人,下一世當天神.下一世到互相殘殺的昆蟲世界,下一世當海洋世界裡的不同海洋裡的海洋動物.下一世當鬼.下一世當不同種類的外星人,下一世當細菌.下一世到地獄道受苦.下一世當超小的單細胞動物....等等,如果這些每一世每一世,不同世的投胎(或投生)的物種世界的生活,統統拍成(縮時攝影),再看看自己的因果報應,相信這個慢版的(( 萬相如流布的縮時攝影電影 )),會比現行的電影,還要好看精采100倍以上? 呵呵...或許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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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電危機??

(22)有人說:台電騙公務人員? 公務人員再拿將自己被騙的話,來騙人民?? 有人說:台灣總發電量有4800萬千瓦?? 但台灣即使夏季最高的電量使用量,也只有3800萬千瓦? 換句話說:((( 即使台灣用量的歷史最高峰的總用電量,也只有用了79% ? 總備載電量,也就是超過30%以上的閒置電量?? 離峰用電量那閒置電量更多了? 還有燃油或燃氣的總使用電量,只有30% ? 換句話說:還有70%的電量,統統是閒置的?? )), 而核一廠,只有1%多的電量,有什麼好重啟的? 而且,核一廠壽命不到3年,就壽終正寢了? 而核一廠跟日本福島的核電廠是一樣的危險? 另外,電廠,不是還有一大堆轉換變壓器,偷工減料,該用3個的,卻只用了2個變壓器,導致效率又少了30%? 這樣,閒置電量又更多了? 不是嗎? 呵呵....

(23)另外,有人說:核電的特性,跟一般燃媒.燃氣,或水力發電....等等,不同~ 核電的發電,是不能儲存的,所以,核電的備載電量,要愈少愈好? 核電的電量,電量每多備載1%,一年就要多虧100億元?? 核電多備載2%,1年要多虧200億元?...以此類推~ 因為核電是不能儲存的,假設發電100個單位,但用電量的人很少,只有10%,只收到10個單位電的錢,等同虧了90個單位,而這也是核電每多備載電量1%,每年就要多虧100億的錢? (( 等同核電發的電,總發電量是固定不變的,但如果大家用電量愈少.愈節約用電,核電就虧愈多,因為錢收的少?? 而虧是來自於錢收的少?? )), 呵呵...或許吧? 呵呵...那不夠的電,怎麼辦? 就用其他的發電來補呀~ (( 我們台灣總發電量有4800萬千瓦? 台灣歷年來最高的夏季用電,也僅有3800萬千瓦? 至少還有30%以上的備用電量空間,以及還有70%的燃氣或燃媒..等等的備用電量可用? 你怕什麼? 別被台電的人給唬爛了?? )),呵呵...或許吧? 呵呵...... 另外,有人說核電是便宜的電? 這是錯誤的,因為這些人沒有把核輻射棒,高達2萬年以上的污染處理儲存費用,統統算進去~ 統統算進去,核能價格就很貴了,而且,還有日後2萬年核污染外溢的問題~~ 呵呵...或許吧? 呵呵.....

(24)有人說:連一個對台電陌生的人,都知道上述的資訊~如果一個掌管台電的公務人員,連這基本的都不知道,還拿台電唬爛的話,再來唬爛人民? 那這種把人民當白癡耍的公務人員,留他何用? 會唬爛人民的,這是一種習慣性的說謊~ 如果用九流的公務人員,就會用一樣的錢,買到九流的設備或設施,以及九流的施工,然後,這一堆(( 九流的設備.或設施.或施工 )),就會三不五時的出包或故障? 讓政府疲於奔命? 就像建房子,假設建了1萬戶房子,統統都建了40分的房子,屆時,不是這邊突然倒? 就是那邊突然倒? 故障率一堆? 不是嗎? 不會房子先建一間,等政府100分驗收後,才允許建商有資格可以蓋10間,然後,10間統統100分驗收合格後,才有資格來蓋20間的配額....等,以此類推,其他政府工程.採購.工法,亦覆如是~ 不然,如果一次讓40分的建商,蓋好40分的房子1萬間,那就統統都完了,不是嗎? 爛東西,上不了檯面,爛泥扶不上牆,不是嗎? 即使給公務人員(再多的)薪水也沒用,因為什麼樣級數的公務人員,永遠就會做出什麼樣級數的事情出來? 不是嗎? 呵呵...或許吧? 呵呵.....

(25)有人說:如果用40分的工法來補馬路,花了跟人家一樣的錢,人家日本補馬路是100分,花一樣的錢,你就補馬路只有40分,為何如此? 等全國馬路都補好了,錢也跟人家花一樣多了~ 結果全國統統是40分的馬路,這樣能看嗎? 這樣對嗎? 其他像買政府設施.用工法.政府採購案....等,道理亦覆如是~ 九流的公務人員,永遠只會做出九流的事情來~ 所以,永遠不要搜集九流的公務人員,永遠不要搜集九流的廠商及企業? 不是嗎? 假設像花1000萬的錢,只買到市價400萬的房子,這就是做九流的事~ 中間必有浪費的因果,果報就是中間的差價,當時相關權責所有的公務人員,要負償還600萬元的中間浪費的欠債,平均每欠2000元,要當動物被宰殺.被吃3次來還債? 能吃到你的,就是你的債主,而債主就是2300多萬的台灣同胞~ 因為這是人民血汗的納稅錢~ 所以,才說:人在衙門好修行,上天堂快,下地獄更快,一念之差而已~ 公正無私.把國家一點一滴的錢,當自己家的錢來珍惜,不隨便亂搞浪費,將錢發揮最大的效益,以及念念為貧窮人的福利,叫上天堂快~ 如果相反的,念念為有錢人的利益,凌駕於貧窮人的利益,念念為自己的荷包,而將國家資源隨便浪費,或隨便亂做~ 這樣叫"下地獄快"~ 一念之差而已~ 呵呵.....或許吧? 呵呵.....

(26)有人說:一個國家就像金字塔一樣~ (有錢人)就像金字塔的(頂端),(貧窮人)就像金字塔的(底層)~ 只有把(底層)的房子,蓋的愈大.愈好.愈厚實.愈穩~ 這樣的房子,才能蓋的(愈大.愈高.愈好)~~ 相反的,如果只是一味的把( 頂端 )的房子,蓋愈大.愈多.愈胖,而底層的變得愈弱.愈瘦.愈小,變得頭重腳輕,那房子只會倒的更快而已~ 不是嗎? 呵呵.....

(27)有人說:升級到宇宙最高等級的物種身體(即達到究竟圓滿佛),而如果要達到(究竟圓滿佛),也像蓋房子一樣,蓋房子要蓋成功,一定要具備有2樣東西,{{ 一種叫"蓋房子的建材--像鋼材.木頭...等建材",另一種則是:你要將這些房子建材,親自一步一腳印,一點一滴的,慢慢的把房子蓋好~ }},而(( 瞭解.知道佛陀的經典內容,叫做"擁有蓋房子的建材",另外,如果你把佛陀經典內的內容,親自一點一滴的"做到",叫做"親自一點一滴的蓋好房子",要達到宇宙內最高等級的物種身體,是兩者缺一不可的~ 有建材,沒去蓋,房子也蓋不好~ 如果根本沒建材,那是連要蓋房子的機會都沒有的~ 這兩者,叫缺一不可~ )),呵呵.....或許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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