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相愛,是基於不同的原因和推動力而發生。
這可能是由於外形、性格,
甚至可能是一種兒時的情意結。
林林種種,總之令兩個人走在一起的原因可以有幾十種。
至於不相愛的原因也有不少,
而其中一些較「經典」的行為,
通常也能夠把最堅強的愛情力量瓦解了,
試試看你有沒有犯過吧!
1.不信任
無論對方做甚麼,說甚麼,
去了那裡,見過誰人,
你都統統投不信任票。
對方辛苦,你更辛苦。
這種沒有信任根基的愛情,
一定不會長久。
2.不相投
話題不相投
興趣不相投
對事物的看法總持相反意見,
雖然,世界上沒有兩個人是可以一模一樣的思維,
但如果相距得像地球與火星一樣遠的話,
他們的戀愛結果亦終必是如此。
情侶不但要望著對方,
還要望著同一方,
感情才會與日並進。
3.不諒解
當對方犯了錯時不要生氣。
犯錯的好處是你可以有一個機會去寬恕對方。
當你寬恕對方時,
這也表示你已經用行動向他說:「
我很愛你的,你對我這樣不好,我也不會計較」,
這是一種正面而積極的感情修補行動,
如果對方不是鐵可心腸或是冥頑不靈的人,
他應該會感到非常內疚。
永遠不願意諒解別人的人,
最終也不會獲得半次原諒的機會。
4.不專一
「愛」這個字,有一個「心」在中間,
任何人擁有多過一個心的,都不算是真愛。
而且,你對別人怎樣,人家便對你怎樣,
不專一的人,又怎可以兼望得到真心真意的愛情呢?
在趕走愛情的因素中,
不專一可以說是最常見而又傷害性最大的一個原因。
你有犯過以上的錯誤嗎?
要改過永遠不會太遲。
就算你最愛的人已經離你而去,
但明天的生活還是要繼續的,
新的戀人和新的戀情仍然有可能出現。
調效一下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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