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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短篇小品XI(轉)╭☆
作者: 丫San(victor) 日期: 2011.01.02  天氣:  心情:
愛,豈能當兒戲...


當那個人喜歡你的時候,你不覺得自己喜歡他。

當他放棄的時候,你卻發現自己已經喜歡了他。這種遺憾也不算不大吧?

人便是這樣,被人喜歡的時候,我們是多麼的自恃?!

當他大獻殷勤的時候,我們無動於衷,也許還驕傲地覺得對方不是太配得起自己。

他儘管喜歡我吧,我可不是那麼容易追求的。

當對方暗示和探聽的時候,我們也假裝不在乎。我是有很多人喜歡的。

愛上我的話,你也許要受折磨。

當對方對我們忠心耿耿的時候,我們認為那是理所當然的。

我的條件這樣好,他還能愛上別人嗎?當他積極的時候,我往往不置可否。

我真的喜歡他嗎?也許,我可以遇到更好的。他有很多缺點。


然而,當他變得消極、當他好像不再喜歡我,我卻著急了。

他是不是以為我不會喜歡他呢?我完全沒有這個意思。我只是不想一切來得太快。

我唯有放下一點面子,向他暗示,我也是喜歡他的。

然而,他忽然變得很冷淡了。

這個時候有什麼辦法挽救?對不起,已經沒辦法了。


不要可惜,既然大家不能同步,失去了也不是損失。

況且,你也許不是愛上了他,你只是不甘損失罷了。

如果你不是真的想離開一個人,那就最好不要隨便跟他說分手。

當你後悔分手,想去挽回的時候,他也許不會讓你回去。

我們說分手,有時是因為一時意氣。自己根本不想分手,

但對方聽你說分手說了這麼多次,這一次終於受夠了。

常常說分手,是會破壞感情的,只是你從來不在意。

你以為只有你會說分手嗎?永遠不要用分手來威脅人。

假如他也想分手,便正中下懷。


有時候,我們是真的不想繼續下去。不是不愛他,而是前路太艱難,不知道怎麼走。

不如,我們分手吧!在感情最好的時候分手,我會永遠懷念你。

或許,我們還能夠做朋友。

說分手的是我;然而,後來哭得最厲害的也是我。

我以為我可以離開你,原來我不能。當我去找你的時候,你卻說:

『我們還是分手吧。』 你不是捨不得我的嗎? 你冷靜的說:

『是你要分手的。這幾天我想得很清楚,這樣會對你好一點。』

我才不要你為我著想。不可以假裝我沒有說過要分手嗎?

有些話,是收不回的。

有些愛,是不能兒戲的。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

感情,就是因為我們給了太多的理由跟註解,

所以我們就照著別人所下的定義走著。

我不喜歡太黏的生活,但是一旦我愛上了他的時候,

又不時的希望與他朝夕相處。那我到底做的對不對???


有時候,很事情無需用對或錯來概全。

尤其在完全沒有公式的愛情世界中,

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再怎樣的犧牲跟勉強都是得不到自己所要的。


茫茫人海中,你能找到幾個跟你是契合的呢?

個性、相貌、生活、談吐...我們都不時的在每一次的見面中,

為著自己的幸福在打著別人的分數,呵~~好笑的是,

對方也如此的對待自己。

100分。100分的人到底跑到哪裡去了???

我們都一直找的自己的100分對象,

那我又有幾分可以配得上人家???

『算了吧~~我才不要找100分對象,找到了又怎樣呢?』

很久前,我就已經放棄了尋找伊甸樂園的夢想。

人云:『回首輕掬,隨身幸福。』

在無慾無求的生活中,或許就能遇上了你的另一半。

可能他不是100分,可能他不能陪你走到盡頭,

但是在這段的歲月中,也就是你找到自己的最佳導師。

不管是愛或是需要,這是自己最清楚。

不要被文字給框住自己就此裹足。

現代人真的很好玩,發明一些字來做為彼此溝通的方法,

也就因為這些字,讓自己更不敢跟別人溝通。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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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1-05 12:01
她, 99歲,花蓮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05 10:44
她, 99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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