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前篇. 當我決定挑戰殺手時.重返原便利商店. 店員很惋惜跟我說...... 當我在與殺手面對那一小時.放棄後...... 一分鐘後有玩家搜括了那五組. 於是...我又再次與殺手錯身而過. 搬家公司虎哥說.當下要是他一定全買.再轉賣當奸商. 可惜...我不知道暗三殺手有這麼夯 之前我就把詐財劈腿男相片po上來. 後來也列印出來. 愛寓有些歌友會約我.我都會拿出來給人看 前幾篇有談到這年收入約500萬的劈腿詐財男. 有幾位沒互動的女姓寓友很好奇這隻蟾蜍 有來自各地寓友.這樣說: (((我很有興趣那位男士的資料,可以分享嗎?))) 上次上x月我也跟它說這男人會騙錢. 還不是一樣跑去要跟他現實中同居. 而且.跟據詐財男的朋友表示. 他與上x月要同居時.那段時間. 也正在跟呂小姐復合中. 烤...它真是把詐財當工作的奔波. 詐財男還跟他女姓友人說上x月.倒追他.搞得他忙不過來. 他最驕傲的跟女人說它在床上有讓女人咬碎銀牙的功力 他的友人心想.還好.我還沒裝假牙.不然又逃不過他的天花亂墜 呂小姐已經放棄它劈腿男了.可惜是幫他墊的錢再也拿不回來了. 最少.現在是上x月成黃臉婆.而它劈腿男早就又有新歡了. 為上x月不值及惋惜. 基於前些日子. 汐止腿不方便的黃小姐.要劈腿男告我恐嚇. 小姐..妳書讀那麼多.應該了解.依我日記寫法. 確實劈腿詐財.我才能承認恐嚇吧. 至於妳.告呂小姐卻不敢出庭 是呂小姐看妳身體都如此這般. 我還是建議她去反控誣告.不然妳之前聚會相片都可以提供給法官 甚至能請當時有聚會的人作証妳可以到場出庭.卻躲著. 我從他友人知道劈腿男出漠地方.遲早會碰面的. 也希望他體力比我好.不然...砍輸我也要跑贏我吧. 有天...上x月也會列入劈腿男咒罵的對相 再又關於公開誨謗我稱為肖ㄟ.經律師所訴已經構成公然侮辱罪. 詐財男使用上上x月帳號. 一.如果是未經上x月同意使用.那已經觸犯個資法. 二.如果上x月同意詐財男使用.那在愛ㄚㄚ那篇日記. 已構成與詐財男為共犯. 我書讀不多.有時後對付這些人. 我還要苦讀六法全書針對這幾個騙子所觸犯的做收集 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