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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教師工時制有感
作者: Happy100% 日期: 2011.04.27  天氣:  心情:
最近引起關切的教育新聞特別多。北市高中情侶殉情跳樓事件引起討論學校處理學生感情事件時,須對學生及家長輔導;而今天教師法修正案初審通過,教師每周在校時間須四十小時,也引起關注。


身為教育工作者已多年,除了每周固定的排課的上課時數外,很少計算過到底花多少時間在課前準備、課後評量改作業或回答學生的疑問,總覺得這是一份對人的工作,不該斤斤計較,必須要求盡力做好。面對學生的心情就像父母對小孩的期待一樣,總希望學生能青出於藍,更勝於藍。看到他們有所成長與表現時感到欣慰,而為了讓他們有好的表現,不管是在班級經營或成績的提升上,也常看到同事們不吝給予精神鼓勵或物質的獎勵。學校友善的環境與師生間禮貌的互動,一直讓我覺得珍惜與滿意這份工作。


但是以量化的數字來管理教育,是否會得到最大效益呢?已經引起不同立場的人的討論,立法通過教師可以組工會但不能以罷課為手段,不就是站在維護學生的受教權嗎?但是立法將教師與學校、學生的權利義務規定的如此“明確”是否也失去彈性,將大家都推向功利的想法,當教育一切都以法規來看,少了許多情感的交流,還能期待產生更多的人師嗎?沒有事先經過充分溝通與了解,就提出的政策,其實已經打擊老師的士氣!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468134
教師工時入法 加班費、寒暑假還需研商
【2011/04/26 15:43 報導 】
老師的工作將由「責任制」改為「工時制」。教師法修正案初審通過,今年八月新學年開始,教師每周在校服務時間以四十個小時為原則。至於老師早上站導護、寒暑假以及課後輔導算不算工時?教育部表示,將和教師、家長、校長團體和地方政府研商後,納入修訂考量。  (陳映竹報導)

  教師的工作改為工時制,引發外界爭議,家長、教師齊聲反對,家長團體就認為,教師應是責任制,要算工時根本算不清楚,此外未來老師的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究竟該如何界定?時間到了沒走是否得記加班?寒暑假期間工時又將如何計算?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未來在訂定教師在校服務時間,會把學生上下學時間、教師擔任導護、教學及備課時間、學生午餐及午休時間、異地住宿校外教學、課後輔導、家庭訪視及親師聯繫等,以及超過在校服務時間處理,併同寒暑假、加班費、補休及行政獎勵等,納入考量。

教育部解釋,規範教師在校服務一定時間,主因是主管單位常接到家長來電詢問,學校老師每天在校是否應該是八小時?為何老師沒課常常找不到人?再加上五月一日教師籌組工會之後,避免教師團體協商,在校時間不一,影響學生受教權,才入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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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27 22:25
她, 57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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